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警民携手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爪隼

本报讯 (通讯员 石月江) 6月19日,在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爪隼“落难”,当地村民和民警发现后主动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成功对其进行了救助并放归大自然。

当日10时许,红果子派出所接到惠农区庙台乡村民刘女士报警,称她在农田务农时,发现了1只类似老鹰的鸟,怀疑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戴宁、马龙龙、刘杰立即赶到现场,看到1只形似老鹰的野生鸟正蜷缩在农田里。他们仔细观察发现,该鸟身长二三十厘米,嘴尖爪利,羽毛呈灰褐色,爪子呈淡黄色,没有明显外伤。采取简单的防护措施后,大家将鸟带回派出所。之后,民警用手机搜索相关资料,通过仔细比对,初步判断这是1只幼年期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民警判断,这只隼可能因惊吓、受伤或饥饿才无法飞行,于是找来笼子帮其临时安了家,又拿来肉,切块给它喂食。刚开始,鸟很警惕,民警便用筷子夹着肉小心喂它,不一会,小家伙仿佛感觉到了善意,渐渐站起来开始主动进食。当日下午,民警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并将该鸟移交给他们,救助站工作人员确认这正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爪隼,并将其带走救助。

--> 2022-06-21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21798.html 1 警民携手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爪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