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杰)7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为全区43.8万城乡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特困人员每人发放180元节日补贴。截至6月底,共计为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贴7902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安排要求,自治区民政厅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摆在突出位置,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身边,使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精神有慰藉。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本地区物价变化情况,如符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将及时按程序启动,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导致基本生活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