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个月的分析研判、排摸跟控、精准出击,近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标志着永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今年6月底,永宁县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长期在银川地区贩卖毒品,根据线索,禁毒大队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蹲守。6月27日13时许,民警将正在向周某某贩卖毒品的王某某当场抓获。在对王某某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民警深挖线索,并于同一天将贩卖毒品的董某某抓获。7月23日,民警在成都将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查获毒资2万余元,收缴新型毒品14.68克。经讯问,王某某、董某某、魏某对其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董某某、魏某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某某等3人贩卖的毒品属于新型毒品,该毒品是含人工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2021年7月1日被国家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此类电子烟油,属于吸食毒品行为。
(永宁县禁毒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