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 实习生 武治瑾)近日,在平罗县姚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下,一起涉农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原来,姚伏镇村民赵某使用无人机在自家稻田里喷洒除草剂,因药物漂移,将邻田杨某某家8亩豆苗烧伤。杨某某找到赵某要求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申请姚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员实地走访了解,确认豆苗损伤情况,细致算账、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赔偿杨某某豆苗损失费2400元。
麦收农忙时节是农村地区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时期,平罗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结合“调解九进,服务万家”等专项行动,组织各司法所和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入田间、进农户积极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对在“三夏”工作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及邻里、家庭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平罗县司法局还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注重“警调联动”,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作用,做到应调尽调,满足广大群众解纷需求。同时在调解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三夏”生产中可能涉及的农业生产、农药种子购销等问题,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农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及“小律”智能可视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在“三夏”生产中遇到的涉法问题,满足农忙期间群众的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确保“三夏”生产和谐有序。今年5月以来,平罗县司法局调处化解涉及“三夏”生产类矛盾纠纷8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