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涛)连日来,针对化肥价格涨幅较大、“假化肥”等质量违法苗头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强化化肥产品质量监管,严查制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经营企业进行“回头看”,有效保障化肥质量安全。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今年以来,共抽检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磷肥、氮肥等10种67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4%。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识、外观,其次是氯离子含量以及氮、磷、钾等养分物质不足等。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业生产者利益。
我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共29家。为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加强证后监管,严查企业生产资质、企业生产过程以及企业待售成品,监督企业加强自律,严禁伪造冒用产地、厂名、厂址或生产许可证号和标志,严禁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近3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0家经营企业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产品名称表述不合规、有机肥料执行标准过期、生产许可证的信息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不一致等问题进行纠治,责令企业采取下架等方式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