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菲)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全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新途径,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
《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以实施文明素养提升七大工程为载体,深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管理规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法治观念、科学素质、文化涵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力争到2025年,全区人民文明素养得到显著提升,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基本形成。
结合宁夏实际,《意见》将文明素养提升具化为实施思想教育铸魂、道德建设引领、学法守法筑底、科学素质增智、优秀文化浸润、文明风尚培育、文明创建提质扩面工程,制定了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推行文明行为规范;深化拓展文明实践;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守法实践活动;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普及科学知识理念;实施科学教育培训;培育弘扬科学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艺术普及;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推动五大文明创建高质量发展;拓展文明创建渠道和覆盖面等20项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级领导包抓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成立自治区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强化统筹调度,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工作开展。
各市、县(区)党委要建立相应的包抓机制和工作专班,对照七大工程和20项具体措施,细化任务清单和推进计划,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日常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经费予以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广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自治区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