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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探索建立消费领域 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杨超 实习生 武治瑾)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回应群众关切,近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共同出台了《银川市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机制。

据了解,《办法》对赔偿金账户的设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赔偿金的申领和支付、赔偿金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同时,确定“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账户设在银川市消费者协会,主要用途是向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被侵害的消费者支付赔偿金、办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保护消费者公共利益产生的合理支出,并明确了领取赔偿金消费者应具备的条件和发放程序等。

“检察机关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弥补了消费者因诉讼能力和时间成本导致的权利救济缺失问题,不仅要让违法经营者得到惩处,而且让受侵害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随后,银川市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共同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切实保障群众公共利益。”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银川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6件,其中4件法院已判决,提出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2件正在审理中。公益诉讼赔偿金执行到位后,银川市检察机关将依据《办法》规定,按照规定支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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