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的全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的召开,让我们看到了自治区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到底的决心,看到了纪律规矩的“紧箍咒”正越念越紧,更给全体党员干部敲响了一记警钟。随着“点名道姓”逐渐成为常态,正风肃纪、问责处罚的威慑力逐渐增强,也对更多的“旁观者”产生了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使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扭转不良作风取得的治理成效有目共睹。
但我们也要看到,不管是不点名通报,还是点名通报,只要是违纪通报,其最大的目的在于警示,即让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对照自省,从而做到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因此,对于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要进行“点名通报”之外,还要加强事后监管,提高违纪成本,依法严厉惩处,使其痛到心里、能长记性。唯有将事后监管和“点名道姓”结合在一起,才能让违纪干部做到心中有戒,警钟长鸣,大大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