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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本报讯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担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责任,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提高站位、对标对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统筹兼顾,严格标准、提高质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实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确定的75项整改任务中,2022年完成28项,2023年完成29项,2024年完成4项,2025年完成11项,长期坚持3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到位。

《整改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为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制定了4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宣讲、教育培训和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下转第三版)

(紧接第一版)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节水、减污、扩绿、增长,推进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持续推进传统产业“四大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建设。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水平,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中水回用工作。坚决纠正“挖湖造景”乱象。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改革。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扩大“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三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规划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大力实施供汽供热、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地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煤尘、烟尘、扬尘、汽尘“四尘”同治,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坚决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高质量稳步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污染综合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对入河(湖、沟)排污口实施“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空间管控体系,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涉重金属、白色污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专项治理。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省级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各地级市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相应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和实施主体,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每月调度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三是规范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质量。出台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严格销号标准,实行台账管理。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验收销号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按照“谁主管谁验收、谁主责谁牵头”的原则和“自验、申请、核准、销号、公开”的程序组织开展验收销号,严把整改质量关。四是厘清问题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公开。定期通过自治区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各地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下一步,宁夏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宁夏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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