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瑛)9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印发了《2022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对土地估价行业实施公平、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从业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本次检查对象是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和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情况等。
按照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重点抽查方式确定监督检查对象。包括:被投诉、举报和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等情况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专业人员;注册地在银川市外、自治区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和备案估价专业人员;自治区外注册、其分支机构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分支机构及其备案的估价专业人员。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后台式监督检查。除已有明确线索须开展实地或“上门”检查外,主要对机构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后台核查,委托宁夏土地估价师协会抽取专家对土地估价报告进行审查。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土地估价技术标准等,对被抽查对象的抽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有违法违规情形的,提出行政处罚与纳入异常名单、黑名单等建议,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监督检查结论将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行政处罚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监督检查结果和行业监管情况,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机制,对本次监督检查中的诚信执业土地估价机构,给予下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免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