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的提出,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法治保障。
二、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1.紧扣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需要制定的法规项目;2.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需要制定的法规项目;3.针对自治区现行有效法规,提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项目。
三、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应写明:法规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法规的主要内容或者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266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nxrd@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