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王先生询问:邻居李某2020年9月向我借了5万元,用于周转其夫妻经营的餐饮生意,当时他一个人给我打了借条,但一直未还款。今年6月,李某因病去世,请问这笔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丽答复: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去世,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李某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另外,虽然法律对此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及诉讼中很难证明借款人遗产的范围,甚至很难查清全体继承人,且继承人有随时放弃遗产继承的可能,导致诉讼和维权遭遇僵局。因此,权利人应防患于未然,如案例中借款实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王先生应提前要求李某妻子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条上还应详细注明借款的用途等信息。平时还应向借款人及时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注意收集借款人的资产线索等,便于日后维权。
(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