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促进全区人民文明礼仪行为养成,自治区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区开展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宣传用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宣传用语主题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反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2.宣传用语内容要聚焦中心、具体实在,不求面面俱到,但要务实管用,尽量围绕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上网、文明观赏、文明社交等某个具体方面提出明确规范性要求,便于操作执行。比如,文明观赏礼仪:仪表得体,有序入场,对号入座,遵规守纪,安静观赏,礼貌喝彩,善待公物,爱护环境。
3.宣传用语要短小精悍、朗朗上口,既富有艺术性,也突出群众性,符合大众审美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够引发群众共鸣,起到振奋人心、凝神聚力的作用,每一条宣传用语总字数不超过50字。
4.宣传用语必须为个人原创,不得抄袭、借用。
四、征集、评选及奖励方式
1.征集时间内,应征者可通过宁夏文明网(http://nx.wenming.cn)或“文明宁夏”微信公众号参与投稿。
2.自治区文明办将组织对征集结果进行评选,吸收形成我区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系列宣传用语。
3.依据评选实际,筛选出不超过30名被采用宣传用语的作者,给予纪念品奖励。
4.获奖情况将在宁夏文明网上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入选的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宣传用语,均为自治区文明办委托创作,权属归自治区文明办所有。
2.自治区文明办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自治区文明办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