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照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通知,加速释放政策红利,稳岗拓岗,助力经济发展。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要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贴、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措施,同时将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扩大至全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等,延长补缴期限至2023年底;将一次性扩岗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16岁至24岁青年;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自治区人社厅加强与企业用工信息对接,每10天更新一次岗位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推送。跟进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对以工代赈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督促落实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30%以上的规定,协调引导用工单位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对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未就业的,开展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1次就业见习实习机会的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兑付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增强创业稳定性。
我区将持续加大兜底帮扶力度,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对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渠道难以就业的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因疫情原因临时性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兜底帮扶。接续做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及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我区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因疫情失业的参保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要求,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时转介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