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自治区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51名,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49名。
新增加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由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