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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涉农检察”共振 “乡村振兴”同频

今年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深化“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助力换届选举,通过检察大数据平台,对基层“两委”换届班子成员、“六个先锋”示范户200余人涉赌、涉刑等情况进行精准筛查,从源头上防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参选。对危驾案件中涉案人员身份为农民的,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情节、涉案人员家庭情况、日常表现等因素,作出不诉决定12人,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微电影、以案释法、公开听证等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宣传活动27场千余人。针对未成年人早婚的问题,与妇联、民政就红寺堡区早婚早育、家庭暴力、高价彩礼等问题开展座谈和案情通报5次,积极推进乡村善治水平。

突出抓实民生检察。依法打击农村地区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对1件6人邪教(门徒会)案件依法批准逮捕,严防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滋生蔓延。依法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6件10人。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违规放牧、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对违法行为立案审查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依法处罚非法放牧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共监督拆除制砂场等违法建筑6处,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林地22.6亩,恢复被毁损荒地44.24亩。对乡村人居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线索8件,均督促整改。

致力于办好“民生小案”。强化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救助农村困境儿童15人,对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开展司法救助12件。购买社会服务对涉案未成年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观护57人。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陷入监护缺失、无法保障学习的58名未成年人,安排临时监护人并开展救助。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非法雇佣童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案件20余件,发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余件。开展校园欺凌摸排,分类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35人。与司法局、劳动监察大队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助164名农民成功讨薪100余万元。

(杨 兰)

--> 2022-11-08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43668.html 1 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涉农检察”共振 “乡村振兴”同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