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冲击影响,近年来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面临重重挑战。日前,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稳经济保民生4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作为稳经济措施之一被明确提出。
营商环境关系着市场主体的兴衰和发展动力的强弱。为全面了解市场主体对我区营商环境的满意程度,助推全区经济恢复发展,我区自11月4日起,从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满意度、政策知晓度、落实度等维度,在全区开展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
自2018年以来,我区已连续4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紧扣重点领域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紧扣投资吸引力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市场主体实际感受,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符合宁夏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2021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全区5个地级市及宁东基地、22个县(市、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14个牵头部门和20个责任部门,对当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创造性地对4个国家级园区进行试评价,同时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根据《2021年度宁夏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全区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开办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营商环境整体状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1.92万户,同比增长13.89%,全年减税降费累计62.4亿元,约97%的政策均得以落实。
在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方面,宁夏推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5年名列西北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材料和办理时限大幅压减,改革经验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