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照刚)“国家政策太好了,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限又延长了半年,持续到明年年底,让企业资金周转宽裕了。”近日,得知我区又调整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后,宁夏天豹交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杨蕊高兴地说。此前,该公司办理了2022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费缓缴,金额达450余万元。
为稳经济保民生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我区不断调整完善阶段性社会保险缓缴社保费政策,2次扩大实施适用范围,由最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企业,扩大增加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22个困难行业企业,最终扩大到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我区对缓缴和补缴期限各延长1次。缓缴期限自申请缓缴之月实施。将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由最初为2022年4月至6月、3个月,延长为从申请之日起到2022年年底;困难行业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困难中小微企业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明确到2022年年底。缓缴社保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较原来的补缴费截止时间延长了半年以上。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在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自治区人社系统组织开展“三送五进”活动,深入全区500余家企业,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讲、举办业务培训班,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社保需求,让社保缓缴降费等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助企纾困稳就业。在具体经办上,大力推行“不见面、网上办”,开通“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网上申报功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即申即享”。
今年截至10月底,我区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771家,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保险费2.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