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瑶)11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区共立非法集资案件25起,破获13起,挽损率48.29%;全区非法集资陈案积案移送起诉率84.4%,挽回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2.26%。
“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今年以来,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托考核建机制、建立制度抓落实、宣传动员促引导、打击整治促规范,区域金融市场逐步净化。”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局制定印发了《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组织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宣传动员、线索举报和整治规范。2022年,宁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现了“降存量、控增量”的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区、市、县纵向和成员单位横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履行属地责任、重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整治非法金融放贷和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同时,推动自治区和27个市、县(市、区)全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坚持完善与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非法集资突出问题。目前,通过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区近20万家企业动态监测、摸排和分级预警,已形成国家、自治区、地市三级风险协同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