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出台《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进一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健康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近年来,我区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了基本医疗、医疗救助等制度,深化医疗保障服务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加满意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此次出台的《意见》,更是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对救助对象范围、救助费用保障范围、救助比例等进行了细化、明确。相信通过这些综合措施、长效机制,定能为困难群众筑起一道牢固的兜底线,托起大病困难群众的希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让更多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所在。唯有不断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聚焦群众期待,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们才能将医疗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