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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筑起“绿色屏障”

为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贸市场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活动以实地走访、重点查看的方式,了解各个农贸市场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的情况,并随机对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取样抽检。经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对取样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发现农贸市场内抽检的部分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针对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频次,禁止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相关责任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落实整改,先后对集贸市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90批次,检出不合格3个批次,合格率为96.7%。截至目前,永宁县辖区8个农贸市场及四季鲜批发市场共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9226批次,检出不合格9个批次,合格率达99.95%。相关责任单位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禁限用药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积极创建安全、健康、卫生的农贸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今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政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公益的职责,发挥检察建议诉前作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筑起“绿色屏障”。(刘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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