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菲)1月8日,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决定,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界别设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审议通过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是十一届自治区政协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落实、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下去,确保政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践行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情怀,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干出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各位常委与委员们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政协事业是薪火相传、永续发展的事业,需要一届又一届领导班子和政协委员继往开来、接力奋斗。十二届自治区政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历届自治区政协工作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衷共济,勠力同心,定将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