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窦朝晖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各类案件117264件。2022年办理各类案件24850件,同比上升4.2%。
圆满完成三项任务
依法办理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 五年共批捕17715人、起诉41024人
■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59件、撤案3418件
■ 监督纠正漏捕、漏诉1832人
■ 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29件
■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86件次
民事检察做精做强
■ 审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18件
■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77件
■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6件,法院采纳率72.7%
■ 连续4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行政检察走深走实
■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审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5件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开展
■ 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33件
■ 办理的1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 在9个新领域办理案件1822件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2件
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
■ 三年专项斗争期间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54件1624人
■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8人,监督纠正漏捕、漏诉208人
■ 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1425条
社会治理积极参与
■ 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
■ 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32份
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动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 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有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 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
■ 认真落实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求
■ 深化检察院上下级领导监督责任
■ 常态化开展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
■ 优化绩效考核制度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 实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 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深化刑罚执行检察改革
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改革
■ 开展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
■ 自主研发的案件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获得国家专利
■ 全面启动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
从严管党治检,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培根铸魂
■ 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以素能建设夯基垒石
■ 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 组建扫黑除恶、巡回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领域人才库6个
以作风建设除痼去疾
■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 制定实施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
■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 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