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让过期药有“家”可归

本报记者 李 峰

“你家有常备药吗?”采访中,许多人表示家里会有常备药。而被问到药品过期后如何处理时,多数人表示随手扔了。“前段时间在整理药箱时,发现常备药几乎都过期了,担心孩子误食,但又不知如何处理,只能装在塑料袋密封后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银川市民丁女士说。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却有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每年因此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

虽然过期药品已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为危险废物,但药品管理法中未涉及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随意丢弃很容易使之随着雨水、地下水的渗透而扩散,污染水体和土壤等。在自治区两会上,政协委员纷纷发声,期望打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最后一公里”。

“药品管理法中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没有说明,对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张静虹委员建议,我区要补充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主体责任,完善回收机制,通过立法确定药品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回收责任。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倒卖过期药品的惩罚力度。杨淑丽委员建议,将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品,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应建立药品回收激励机制,对于合法从事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及回收点给予一定经济补贴,提高其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出台政策,以“以旧换新”“有奖回收”等方式鼓励居民处置家庭过期药品,并形成长效机制。

--> 2023-01-15 本报记者 李 峰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53457.html 1 让过期药有“家”可归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