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江南,清风拂面。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重要一年。
这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立足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定稳妥深化改革、加强治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叠加效应不断显现,清廉宁夏建设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
心怀“国之大者”监督,推动“两个维护”成为自觉
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
2022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整治落马领导干部在农村圈地建豪宅问题,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推动“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
自治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中卫市委原书记何健在腾格里沙漠污染防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上不走心、不用力,搞“挂名”式领导、“批示”式落实,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逡巡不前”甚至“背道而驰”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1万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180人次。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40人。
一体推进“三不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
2022年,全区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000余件,初核4800余件,立案1900余件,处分2100余人,其中,厅局级20余人,县处级180人。严肃查处了何健、王勇、胡东升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卫生健康和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共立案380余件,调查处置领导干部170余人,一体培育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0余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30余人。部署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坚决防止由风及腐,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430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0余人,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大力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应用,更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大力推动基层治理
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2022年,我区全面总结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做法成效,实现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督查全覆盖,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7.3%。
编制《十三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首轮对16个党代会部署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发现问题66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30余件。组织对3个地级市党委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市县(区)党委完成对230个部门(单位)、国企、乡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6800余个,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400余个,发现问题12000余个;共移交问题线索270余件。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全面实行“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健全完善派驻协作区协调配合制度机制,全区各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400余件,立案290余件,处分320余人。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自治区纪委监委协助自治区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分工并监督落实,推动地级市和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贯通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20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0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9800余人次,对1400余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为40余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击鼓催征启新程,奋楫扬帆谱新篇。党的二十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美好蓝图。
新的赶考路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