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这么说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我们这么做
本报讯 (记者 马忠)“人人牢记宪法不会错,百姓遵纪守法生活美。”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柳泉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庄沛在集市上向群众普法。像庄沛这样的“法律明白人”,红寺堡区共有266名。
家住柳泉乡沙泉村的李某与妻子张某一直在外打工。去年9月,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将其黄金首饰交给父母保管,张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李某去接妻子时,原本就患有心脏病的丈母娘沙某,因为情绪激动当场昏迷。庄沛获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沙某送到医院救治,所幸救治及时,沙某无大碍。此后,庄沛多次到两家听取诉求,针对两家矛盾焦点,说法讲理,耐心调解。“感谢老庄的调解,把我们心里面的疙瘩解开了。”原本拧着劲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不问时间、不问地点、不问大小,只要村民有矛盾有纠纷,‘法律明白人’第一时间到场。”红寺堡区司法局副局长顾骁骥说,“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当中有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热心公益的村民等,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既是法律法规讲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员,在维护基层微小单元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红寺堡镇梨花村李某因借给同村好友5000元钱,对方一直未还,碍于朋友情面,借钱时也未写借条,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李某心里犯嘀咕。“建议你收集能证明他借你钱时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和微信聊天语音,这些可以算作电子数据证据之一。”红寺堡镇梨花村的“法律明白人”骨干马林为李某支招。
红寺堡区266名“法律明白人”,作为乡村普法的法治带头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不仅在院坝、田间地头现身说法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还化身乡村法治的弘扬者、乡村秩序的守护者,用村民听得懂的大白话,把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村组,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养成法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