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越)为确保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及自治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任务落实到位,保障春耕生产用肥量足质优价稳,2月7日至10日,由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供销社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集中对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5家企业13个承储点及自治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15个承储点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石嘴山市绿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宁夏辰欣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承储企业,对承储企业的采购合同、主要品种品牌代理、质检报告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随后,到承储企业农资配送中心、化肥储备库点,就化肥储备库有无明确标识,是否具备储备规模和要求的仓储能力、是否货源充足等实地查看,同时对承储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指导并提出建议。
据悉,宁夏供销社近年来每年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2万吨,自治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15万吨。宁夏供销社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督导化肥承储企业严格履行承储协议,严把化肥农资供应质量关,切实发挥农资市场供需调节和价格稳控作用,高质量完成储备任务,确保农资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