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强化法治保障,给民企更多安全感
在法治环境下,民营企业家们才能有公平的竞争、有稳定的预期、有靠得住的信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对企业提供法治保障作了专门规定。为了避免执法“一刀切”,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条例柔性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推进“首违不罚”“包容免罚”,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全区政法机关着力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及时受理解决企业合法合理诉求,坚持各类经营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优化办案方式,改进完善法治保障服务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