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乔生彪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娟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静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振华的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徐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成祥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立新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冯桂杰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乔生彪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娟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静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振华的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徐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成祥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立新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冯桂杰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