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争议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我们果断放弃诉讼。”近日,银川某稻业种植科技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司某说。近年来,兴庆区司法局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引导行政争议申请人将行政争议提交至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整合行政、司法资源,确保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当事人在行政争议化解中见得上面、说得上话。
2017年,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通贵村村民委员会与宁夏某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银川市某现代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银川某稻业种植科技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照《兴庆区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3家合作社自2017年至2019年享受三年的土地流转补贴。通贵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关于申请拨付通贵乡2019年土地流转补贴资金的请示》,按照相关政策应当每亩每年补助150元,2019年3家合作社应当获得补贴共计377万余元,但3家合作社一直未收到这笔补贴。去年9月,3家合作社将兴庆区政府、通贵乡政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水务局起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履行行政允诺义务,并支付2019年土地流转费补贴377万余元。
3月17日,在兴庆区司法局的引导下,兴庆区政府相关负责人、通贵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与3家合作社代理律师在银川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就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并达成初步调解意见,以兴庆区政府名下房产来抵偿补贴款。该案也被列为全区法院行政案件行政争议化解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