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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四项措施”从优待检激发队伍活力

近年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为提高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检,采取“四项措施”激发检察人员工作热情,增强了检察队伍内部活力。 

搭建有效平台,营造学习氛围。以“五比五争”活动为抓手,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岗位练兵、交流研讨、检察人员上讲台等活动,为检察人员相互学习、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干警之间相互激励,个人素质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为干警最大限度提供帮助,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坚持“135N”学习模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全员政治轮训与个别跟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让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新知识、新内容。结合个人岗位工作需求,抓住各类培训学习机会,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深造,提高工作能力,尽快胜任岗位需求。

择优推荐选用,激发内生动力。从解决政治和职级待遇入手,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对年内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年轻干警择优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任用,形成“想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上平台”的积极氛围,增强了检察人员的职业认同感,更进一步激发了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2022年以来,推荐晋升干部5名,解决副主任科员1名。

党群合力共建,营造宽松环境。建立院荣誉室、图书室、文体室、党员之家等文化设施,打造党建文化、廉洁文化、检察文化长廊等,为检察人员搭建宽松工作环境。党组织牵头,群团组织全力配合,组织开展“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趣味运动、健康竞走比赛、做广播体操、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提高干警的身体素质。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干警、定期为全体检察人员体检等,使干警能时时感受到工作之余的温暖。

从优待检措施的落实,彰显人文情怀,解除了检察人员的后顾之忧,营造出良好的用人导向和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提升提供人才支撑。

(杨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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