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智慧)近日,银川市民雍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2.03元的蒜苗和1.72元的大葱,结账价格为3.75元,商家却收取3.8元。雍先生在核对账单时发现该超市有“四舍五入”的情况,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犯。他认为现在都是电子支付,基本不存在找零的情况,商家应如实结算,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满城北街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该超市进行调查。通过提取、核对该超市的销售记录,以及现场查看顾客的结账小票,发现该超市“四舍五入”收费是系统设置,自上次系统更新后便长期存在。
执法人员认为,像雍先生一样被“四舍五入”收费的结算方法看似公平,其实不然。超市舍的是“1、2、3、4”,入的却是“5、6、7、8、9”,在长期结算过程中,超市的入项会大于舍项,增加了一笔额外收入。超市“五入”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超市修改系统并立刻停止“四舍五入”收费,同时针对该超市长期“四舍五入”的收费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银川市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到某公考培训机构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中出现“大作文压中、全员上岸”等字眼。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多个自媒体平台上均注册账号并不定期发布各类有关考试培训的宣传信息,且粉丝量巨大。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