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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居民可自行选择是否更换不动产权证

● 原有证书更换前依然合法有效 ● 房屋抵押买卖过户不受影响

本报讯 (记者 张唯)“我家旧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还能用吗?不换新证会影响今后卖房吗?”4月11日,在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大厅,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小区的齐女士拿着自家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出了困扰已久的问题。

今年是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第六年,仍有部分群众到银川市民大厅咨询是否必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原有证件“以旧换新”。记者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了解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银川市并不强制要求不动产权证书“以旧换新”,原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书在更换前依然合法有效。

“我们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将群众原有证书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理与调查科科长孙元哲介绍,同时,由原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依然合法有效,并不强制要求更换,在房屋抵押或者买卖过户时也不会受到影响。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齐女士明白了旧证并不影响自家房屋进行抵押或买卖过户,但齐女士还是决定“以旧换新”,申请了换证业务,并当场拿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办事群众,如果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持原房产证、土地证及个人身份证前往银川市民大厅的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换证业务。如果旧房证、土地证不慎遗失,可以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遗失公告。在公告期满后且办理遗失补证手续后,即可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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