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行进在沿黄河而建的滨河大道,曾经扎堆的河滩内农家乐、养殖场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水光潋滟……我区检察机关联合水利部门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黄河两岸换了新貌。
“宁夏检察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作为监督重点,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方面,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检察保护之路。”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发力 筑牢生态防线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类专项监督活动: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对长期无序开采地下水问题直接立案办理,1257眼违规取水“自备井”整改;五市检察机关相继开展贺兰山环境整治、草原林地资源保护、湿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构筑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一体化的保护防线。
“宁夏地域小,开展专项整治,有利于从全区层面整合监管力量,压茬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得到集中整治,实现黄河宁夏段全流域生态保护。”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防止专项整治过后问题反弹,我区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20年8月又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机衔接。2022年,我区检察机关联合河长办、公安机关督促行政机关清理非法占用和污染的河道165公里,督促恢复治理水域1650余亩。
探索生态修复 让黄河安澜流长
天气开始回暖,中卫市北山四区块南侧修复种植的草籽渐次萌发,因非法采矿被破坏的植被重现生机。
2022年9月,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发现宁夏某钢铁公司、曹某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开采石英砂岩销售,并非法占用天然牧草地682.252亩,造成矿山及周围草地植被破坏。沙坡头区检察院依法立案,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了3331.65万元赔偿责任。
“既要抓保护,更要重治理,通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才能加固生态基础,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说。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积极对破坏环境违法案件积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破坏生态违法人员提出损害赔偿,并更多创新探索从顶层设计走向落地实施。3月31日,“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正式揭牌,一旦出现破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生态环境的行为,又不具备原地修复条件情况,当事人在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后,可在贺兰山保护区内开展替代(异地)修复。
守护文化根脉 助推保护内生动力
位于青铜峡市的黄河铁桥横跨黄河,是我区境内的第一座黄河大桥,被列为第四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桥墩常年受河水冲刷损毁严重,存在垮塌风险。随后,吴忠市检察院联合青铜峡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21年7月,施工单位完成修缮工程并通过专业部门工程验收,排除了黄河铁桥的安全隐患。
守好黄河文化根脉,是宁夏检察机关积极融入黄河流域保护治理的新切口。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针对秦渠、汉渠等古渠道文物遗迹保护不力等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中宁县检察院开展黄河沿岸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12个古树群和5600余棵古树建档挂牌、抢救复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