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涛)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该厅通过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电子商务企业包容审慎支持,依法规范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登记限制,对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登记,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以及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免于办理经营主体登记,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有效激发了电子商务产业活力。目前,全区已有1981户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对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标准和流程,形成“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管理机制和放管结合、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设立“缓冲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纠错。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12种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着力为电子商务企业减包袱、添动力。
为进一步规范电商行业经营秩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平台企业32家、网店9983个,指导147家自营店公示自我声明,全区平台企业亮证亮照率达100%。推广应用“智慧网监”App,做到实时监测、在线管理,目前,全区已入库网络经营主体6.04万家,开通监管账号472个。加大网络直播营销领域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力度,2022年全年共监测涉及重大营销(明星代言)广告17253条次,约谈违规主播10名,查办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4起,罚款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