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1.本报告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沙建平、行长周健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国梁、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喜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3〕8-175号审计报告。

3.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第一章 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宁夏银行(以下称“本公司”“本行”)

英文全称:BANK OF NINGXIA CO.,LTD.

英文简称:BANK OF NINGXIA

二、法定代表人:沙建平

三、董事会秘书:张雪松

电话:(0951)5058879

传真:(0951)5058860

客服电话:4008096558

电子信箱:dshbgs@bankofnx.com.cn

四、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

邮政编码:750002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bankofnx.com.cn

刊登年度报告摘要的报刊:《宁夏日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有关信息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14日

开业日期:1998年10月28日

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23年3月24日

注册登记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5521D

七、公司主营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开办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本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九、公司发展战略

2022—2025年规划期内,本行实施“一一三十”总体战略,即“一个主题、一条主线、三大发展战略、十大重点工程”。

一个主题:高质量发展。

一条主线: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三大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零售转型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

十大重点工程:公司和金融市场业务做强做优工程、普惠金融“三进”工程、不良资产攻坚工程、“一行三地”协调发展工程、公司治理深化完善工程、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升级工程、管理精细化和运营集约化工程、金融科技赋能工程、人才强行工程、党建提升工程。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指标摘要

一、规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监管和财务指标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保监会〔2018〕7号),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调整为120%—150%。

四、主要贷款情况

(一)贷款按地区划分

(二)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前十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资本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杠杆率情况

2022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第三章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结构 (单位:万股)

二、股东概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2,130户,其中法人股东81户,自然人股东2,049户。

(二)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注]: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宁夏共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640万股、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02.24万股、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12.218万股,合计持有18,712.38万股、占比为6.45%。

(三)前十大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6月2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受让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本行股份10,800万股。

2022年6月30日,本行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在册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

2022年8月2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受让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本行股份790.8万股。受让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8,698.7999万股。

三、股权托管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经2019年4月27日宁夏银行第五届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全部股份已在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集中登记托管。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宁夏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末届满。2022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二、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变更情况

(一)根据2022年1月16日宁党干字〔2022〕4号文件,沙建平同志任宁夏银行党委书记,居光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党委书记职务。

(二)根据宁党干字〔2022〕5号文件,2022年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居光华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董事长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沙建平为宁夏银行董事长的议案》。

(三)2022年3月3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邓瑞、韩晓辉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监事的议案》。

(四)2022年6月21日,经宁夏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居光华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黄爱学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独立董事;邓瑞、韩晓辉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监事。

(五)2022年9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聘任周健鹏为宁夏银行行长。

(六)2022年12月23日,宁夏银行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与宁夏银行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了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

(七)2023年2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向阳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副行长的议案》。

(八)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永革同志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岳臻煜为宁夏银行副行长的议案》(任职资格待核准)。

五、本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2,515人,平均年龄39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5%。

第五章 经营概况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2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自治区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释放发展动能。根据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围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狠抓过程管控,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经营实力迈上新台阶。报告期末,资产、负债、存款规模在宁夏单家金融机构中均排名第一,其中:资产总额1,847.31亿元,较年初增加125.56亿元;负债总额1,709.06亿元,较年初增加121.39亿元;所有者权益138.25亿元,较年初增加4.18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7.21亿元,同比增加0.56亿元;存款总额1,312.34亿元,较年初增加131.09亿元;各项贷款总额1,000.47亿元,较年初增加81.76亿元。

二、经营决策体系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日常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受聘于董事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对总行负责,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三、公司治理整体评价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权益,宁夏银行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了2022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显示,本行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股东股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治理效果持续提升,两会一层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有效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约束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类监管规定,并在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治理实践。

四、股东大会

2022年6月21日,宁夏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在总行召开,经律师现场见证,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银行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选聘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宁夏银行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宁夏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居光华、黄爱学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韩晓辉、邓瑞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监事等议案。

2022年12月23日,宁夏银行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在总行召开,经律师现场见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第七届董监事会换届方案及薪酬标准、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议案。

五、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经验,充分研讨审议了关于公司经营、战略规划、换届方案、风险管理、薪酬方案、基本制度、关联交易、资本管理、董事高管任免等方面议题,体现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10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共计91项。

六、监事会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公司治理条线联动,推动重点领域监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共计21项。

七、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已建立了“两会一层”和“三道防线”分工制衡、相互衔接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董事会年初向高级管理层下达年度风险偏好控制目标,听取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汇报;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对突破风险控制目标的情况,向高级管理层进行质询或发送风险提示;高级管理层通过风险限额、绩效考评、激励机制等传导风险偏好,贯彻落实董事会风险偏好控制目标。

八、内部控制评价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等制度规定,本行编制了《宁夏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认为本行内部控制体系、机制较为健全,控制措施执行有效,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九、全面审计

报告期内,本行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07项,其中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55项、专项审计32项、内控评价20项,形成审计报告68份,提出审计建议99项,审计项目覆盖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及本行经营管理需要。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报告期内无重大消费投诉事件发生。

十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本行上线反欺诈系统,不断优化客户身份识别,加强对分支机构辅导检查,实现对客户洗钱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建立交易数据安全备份制度,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功能,加强对制裁名单、涉恐名单的监控,升级账户集中管理辅助系统。通过与人民银行联合开展反洗钱公益微信直播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保护好个人信息,远离洗钱风险。

十二、信息披露

本行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通过《宁夏日报》和官方网站等披露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报告,并在官网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情况、权益分配、董监事会换届、注册资本变更等临时报告事项。

十三、薪酬制度

本行建立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薪酬管理机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可变薪酬、货币化福利和福利性收入。报告期内,董事长、行长等9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宁夏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应发税前薪酬747.8万元(含返还2017—2019年任期激励收入,待清算)。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金融市场总监4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宁夏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本行员工薪酬制度执行,应发税前薪酬329.3万元。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薪酬标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及非国有企业向本行委派的股东董事、股东监事共计领取税前年度薪酬及津贴57万元。

十四、公司章程变动

2022年6月21日,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18,160,918元;明确股权托管机构为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补充完善股东义务及股东大会职权;对股权质押进行限额管理,限制超比例质押股权股东的相关权利;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董事辞任、独立董事履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主要股东依法签署承诺及配合承诺评估进行了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于2022年12月7日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批复同意。

第六章 重要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二、对外股权投资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是宁夏银行于2011年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4,840万元,其中本行持股1,210万股,占比25%。报告期末资产总额9.58亿元,负债总额8.81亿元,所有者权益0.77亿元,净利润463万元,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关联方1,770户,包括5户直接关联法人及其28户关联自然人及存在控制关系的228户关联企业,134户本行内部人及1,350户内部人近亲属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25户。5户直接关联法人及其存在控制关系的228户关联企业,主要涉及宁夏兴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在本行有关联交易余额的关联方共482户,关联交易余额116,188.11万元,其中,法人关联方16户,关联交易余额111,639.66万元,自然人关联方466户,关联交易余额4,548.45万元。

报告期内,本行共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1笔,为宁夏兴俊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0万元,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该笔交易由本行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审查审批流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法人授权及转授权制度的相关要求。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2022年6月21日宁夏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2024年中期报表审阅及年报审计机构,服务期三年,服务费用人民币186万元/年。

第七章 财务报告

资 产 负 债 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 润 表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现 金 流 量 表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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