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移金融服务端口,及时解决企业困难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降低融资成本
■ 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政策协同配合
■ 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本报讯 (记者 陈瑶)5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近日,该局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服务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从四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稳外贸外资作用,进一步深化贸易金融联动机制,加快培育我区对外贸易发展新优势,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摸排金融需求、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线上+线下”融资对接质效等优化措施,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前移金融服务端口,及时研究解决企业融资、贸易发展、跨境结算、风险应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融资+融智”,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促进金融供给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同时,不断优化金融服务,通过提高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贸易融资支持等措施,因企施策提供综合性、专业性金融服务方案,护航企业“出海”发展。 (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鼓励银行机构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建立专项信贷计划,开通绿色信贷审批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外贸外资企业金融服务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企业倒贷、续贷中间的“过桥”费用,对符合先进制造业、绿色信贷、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条件的外贸外资企业给予优惠融资利率,小微外贸企业办理相关普惠金融融资产品享受优惠利率。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政府要努力为金融支持外贸外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协同配合,通过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在政策组合、传导和宣传上加强联动,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要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
《通知》要求,要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推介、强化考核评价等具体措施,持续跟踪督导政策实施效果,主动回应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合理诉求,有效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和难点,确保金融政策惠及外贸外资企业,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便利性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