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民吴先生询问:我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时不小心摔伤,请问算不算工伤?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娅婷回复:《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吴先生参加的团建活动,由公司组织并承担经费,活动目的是为了增强公司团队沟通与协作,加强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事务相关。吴先生在参加该活动时亦未脱离职工身份,是工作的延续。吴先生并未违反公司规定,受伤地点也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因此吴先生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跑腿记者 马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