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建设“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7795113743
邮箱:bula_2008@163.com
通讯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西侧、明月路东侧
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链接:
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305/t20230508_4057206.html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305/t20230508_4057206.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