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6月5日,宁夏司法所所长示范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开班,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司法所干部学思想、强业务、见行动,提高推动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和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不断夯实司法所政治、机构、队伍、业务、所务、基础“六大建设”,严格落实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服务基层更加精准便民为民,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和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品牌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塞上枫桥”调解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交流。近3年来,全区司法所共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284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等事项655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0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0万件,成功率96%以上。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明确“为什么学”、明晰“学什么”、明白“怎么学”,以突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法治化为主线,精选了9个专题讲座,安排实地观摩学习、两省区司法所所长论坛和交流座谈等,通过宣讲阐释、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帮助学员开阔思路,引导其学会调查研究,发扬“蹲下去才能看清蚂蚁”的作风,用好用活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奋力打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新局面。
“‘站在全国看宁夏,跳出宁夏看全国’,将培训班安排在贵州学习,是基于贵州省在观念理念、创新拓展等方面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在民主示范村建设等很多方面创造了典型经验。我们要求学员在观摩学习的同时,找准结合点,拓宽思路,推动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