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贺兰县立岗镇星光村党支部书记黎伟干了件“大事”。
“我把村里的土地存到了‘土地银行’,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作抵押获得了银行贷款。贷出的款项可以为村里做更多的事。”6月5日,黎伟告诉记者,“土地银行”给星光村颁发了“土地存折”,他成为全县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土地存贷是贺兰县深入推进土地权改革,系统性解决农村土地零散、农业经营规模小、业态单一、农民权益难保障等问题的创新举措。土地存贷模式在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同时,也让参与的农户、集体、企业、经营主体受益,实现四方共赢。
“宁夏新阿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共创土地公司获得立岗镇星光村2479.38亩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并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100万元。这有效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缺少抵押物、融资难问题。”宁夏共创土地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谭振宁表示,该笔业务是银川市首笔土地存贷业务,标志着贺兰县土地权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实现了新突破。
“以前村子产业发展模式是农户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看似产业发展红火,可富起来的只有种植大户,村民除了拿流转费没有任何收益,同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也没有起到推动作用。”黎伟坦言,如今,村集体把农户手中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打破一家一户生产的局限,为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创造条件,发挥农业生产规模效应、品牌效益,拓展农村多种功能,加快乡村产业振兴。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一版)
“以前一亩地土地流转费650元,黎伟来了以后,让我们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经营,现在涨到了800元一亩。今年村集体接了好多订单农业,我们年底还会有分红。”村民王兴福笑言,土地通过村集体存到银行的模式很好,可以让老百姓多挣钱。
据了解,集中整理后的土地经评估后,通过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将耕地“贷”给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实力、市场对接稳定的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出具《交易鉴证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引进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宁夏共创土地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与贺兰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约定新型经营主体凭借《土地贷出合同》与《交易鉴证书》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向贺兰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高于土地租金60%的惠农抵押贷款,用于土地经营投入。
“我们贷的土地,已经根据订单农业种植了西蓝花、鲜食玉米等农作物。一方面方便村民参与管理,另一方面可培养致富带头人。农民手里有地,有人带头、有人参与规范化管理,可以使土地效益最大化。”黎伟表示,土地通过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可减少投入成本,提高产出效益,将城市先进技术、社会资本、高端人才引入乡村,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