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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紧接第一版)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建立整改台账,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逐年核减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规范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严格考试科目分值。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选择一科计入中考总分,另一科以ABCDE等级制呈现),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5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平时学习成绩5分,表现与特长评价10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

规范招生录取范围。自治区属、市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进一步压减自主招生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规定区域招生。

优化招生录取方式。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自主招生、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指标到校”批次录取,严格落实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初中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不含当年放弃民办初中录取资格的学生),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中考“指标到校”资格。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可降低分数段参加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坚持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与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

方案提出稳妥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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