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区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对传统村落保护的主导作用,做实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传统村落是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的共同记忆。村落是中国社会基层社区的典型单元,是中国社会或文化的最基础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传统村落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是人类的共同记忆。传统村落肩负着双重的使命,一方面要保护村落中传统的独特艺术和技能不断绝,另一方面要从更深层次上弥合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裂痕,重新整合开创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明。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乃至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旨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的挖掘提炼,意在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守住人们的“精神家园”。保持对传统村落高品位、高美誉度的传承与开发,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对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实施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传统村落发展是最好的保护,应坚持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原则,合理利用传统村落各种资源,让传统村落的优秀历史文化得到延续和传承,活在当下。要做好规划编制。做好乡村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奠基石”。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不仅要抓紧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更要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城镇化总体规划。同时加强文旅部门与建设、土地、园林、宗教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一方面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提高保护利用规划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和发挥联合执法作用,确保保护规划科学实施。要做好归类建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县域村庄类型。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是城市的后花园,具备城市转型的条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完善村落信息档案数据库。要做好机制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增强各级文物保护机构的权威性,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对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政策、管理、资金等方面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专家队伍,以普查的方式到各村镇进行考察、论证,为文化遗产及时保护提供依据。编纂村落民俗志或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志,使传统村落的历史记忆得以传世。积极探索建立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补贴为辅,以市场运作为主”,坚持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接受企业捐助,采取群众筹资等方式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企业合理投资回报机制。要做好文化人才培养。乡村许多民俗活动的开展,只有在传承人的正确引导下,才能完整准确地描述和进行。政府应加大对乡村历史文化发展事业的投入,建立城乡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老房子、老街区文化遗产的修缮维护、文化遗产普查建档、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等,包括基层文化管理人员的培养,同时吸引优秀人才投身于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充分发挥传统村落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作用,唤起全社会对传统村落重要地位和多重价值的认知,激发乡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群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执笔:郭勤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