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福祉和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安全要防患于未“燃”,就必须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系统治理。此次全会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就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会议精神
要见效于“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清单,严格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执法检查、依法处置,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病源不消除不放过,彻底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部门回应
“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灵魂深处安牢警示牌,在思想深处常敲警示钟,以扎实严实的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全会的工作部署。”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斌表示。
李斌介绍,在做好燃气安全工作方面,全区住建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运输、问题环境,精准排查、科学辨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和危害要素;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治长效,严格对照燃气安全标准和规范,开展起底式、地毯式、清单式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求,加快解决设施设备硬伤、制度标准软肋。聚焦燃气企业市场准入、气源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六个环节,紧盯餐饮、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酒店、商住混合体、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出清风险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持结果导向,聚焦提升队伍专业性、措施操作性、工作穿透性、整改闭合性等全方位全链条,遵循“10+3”要求,铺排工作,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成立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会商研判、巡查和督查、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形成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燃气管网运行、燃气风险隐患点、气瓶充装、运输、使用等重点防护目标监测,实现预警、研判等功能,加快燃气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管控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