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菲 实习生 王紫璇)8月16日,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致全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家长的告知书》,提示有关家长及时办理减免补助事宜。
告知书表示,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全区统一施行新的学前资助政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在报名时请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办理学前资助减免补助事宜。一学年减免2次,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期75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学期450元标准进行减免,剩余保教费和生活费请按规定自行向幼儿园缴纳费用。
告知书提出,各幼儿园对享受减免政策的幼儿家庭不容许“先收后返”,请各位家长进行监督。学校已经减免费用,但学校在后期核查中如果发现身份造假,家长必须按要求、按标准补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