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内生于当代中国国情、政治实践与制度文化的治理机制和形态,开辟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型民主道路。聚焦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在全国率先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战略任务,全区上下应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助力全域社会治理机制优化,积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作用,为推进我区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大动能。
凝聚全域社会治理共识,实现全场域覆盖。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全域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将其作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既是健全我区全域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也是保障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始终在场、凝聚全域社会治理共识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夯实我区城乡基层党建基础,以党建引领社会力量与公众积极参与全域社会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求,特别是城市楼宇、市场商圈、工业园区以及行业协会等特殊场域更需加大攻坚力度,以组织优势强化民主吸纳。同时,通过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强化基层党建与服务民生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要进一步强化我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的互联互动,推动市、县(区)、街道、社区、楼栋党组织实现自上而下的多级协同,依托社会治理风险监测预测平台,提升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隐患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类风险与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厘清基层自治的边界,培育和扶持以民办非企业为代表的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通过法律规范明确其范围、职能、组织机制、财政支持等,在职能让渡与监督管理中释放居民自治空间,在主体赋能过程中确保全域社会治理共识的达成和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
推动全域社会治理基层协商制度化,实现全链条治理。通过优化完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将民主理念与民主原则贯彻落实到全域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促进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活动,是我区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议题。要持续强化社会公众政治参与能力培养,在全区范围内以公益讲座、社区辩论等形式定期开展“社区事务我来议”“社会治理大家谈”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全域社会治理的民主参与生态。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我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公共议事规则,尤其要重点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民主协商。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的制度设计,精准把控协商过程,推进民主协商结果的落实和运用,切实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应不断创新基层民主协商的载体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展基层民主协商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民主商议的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率和水平,让公众在参与切身利益问题的全程性商议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全域社会治理资源的长效供给,促进全过程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运转能够整合作为治理资源携带者和社会资本营造者的社会公众,促使其在深层次多元协同联动中实现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而加快推动我区全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要健全人人享有、人尽其责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搭建民情民意收集平台,建立“线上+线下”民意表达机制和诉求办理反馈机制,进一步畅通并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公众等参与全域社会治理的途径。要着力推动政社合作模式下社会组织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发展,在全区范围内探索“群团+”工作模式,培育壮大一批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同时,搭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将社会组织转化为整合治理资源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其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全域社会治理。要搭建治理资源共享与互助平台,以正向激励机制引领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尤其要注重发展文化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善思考会协调、有社会责任感的中青年人成为社区共治的生力军。要依托数字技术提升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在全区范围内加快现代科技与全域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向基层的有效延伸,通过社区治理软件、APP、小程序等终端,让社区居民更为快捷便利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完善全域社会治理监督问责与绩效评估机制,达到全流程响应。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形态,应通过民主问责与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结果导向,紧紧围绕我区全域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有效回应和解决问题,为实现基层有效治理提供可靠保障。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手段,依托多种途径和窗口加强我区全域社会治理各领域事务的信息数据公开,让社会公众充分掌握了解各类治理信息,把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权,厚植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基层治理土壤。要以聘请第三方专业监督机构、开展全域社会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实施基层社会治理舆情调查与分析,形成对城乡基层治理主体的监督反馈,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策略改进优化的重要参考,从而逐步养成敢于进行民主监督和乐于接受民主监督的民主习惯。要持续健全基层社会公共事务全过程评估机制及群众评议、意见征集、举报投诉等机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对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事项,鼓励和推动社会公众全方位、多层次、宽渠道、全过程地展开民主监督,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在全域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中的话语权,推动民主过程与民主结果的有机统一,使社会公众真正成为我区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参与者、见证者和评判者。
(执笔:刘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