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公益诉讼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期间,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时代重任。当前,公益诉讼在护航先行区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堵点亟待破解。
公益诉讼护航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聚焦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黄河水域安全。通过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的“三长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机衔接,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护黄河水域安全。依托自备井取水和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部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
把握高质量发展环节,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统筹治水治林工作。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全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高质效办好案件。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以法治力量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建立生态修复机制。打造“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在贺兰山保护区内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恢复。
拓展全流域保护范围,提升多元治理成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展现公益诉讼新作为。针对秦渠、汉渠等古渠道存在的水体污染、文物遗迹保护不力等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成效。依法办理红军十五军团驻地旧址保护、中共宁夏工委会旧址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为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跨省区联动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培育跨区域“大保护”意识,与内蒙古阿拉善盟建立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统筹推进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会同周边省(区)签署《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同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流域治理难题,构建保护公益司法合力。
公益诉讼护航先行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公益诉讼办案发展不平衡,监督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当前,我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传统领域占比较大,其他领域体量较小。行政公益诉讼占据绝对比例,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数量较少,且多数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案件较“散”,影响力大的案件较少,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方面还需持续加力。
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仍有短板,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办案机构设置有待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质效。办案人员在司法理念、知识储备、专业技能等方面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层次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质化监督水平仍需加强。以大数据赋能案件办理理念不足,以科技手段助力线索收集、证据调查、远程指挥、跟进监督、综合治理等方面尚需加快推进。
公益诉讼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社会认知度需要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不高。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不够深入、广泛,在争取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上仍然需要下大力气。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接受度不强。少数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认识存在偏差,对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推诿拖延,对检察建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影响了公益诉讼的正常开展。
以公益诉讼护航先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提升监督质效,以深化办案实践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努力守护好绿水青山。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上做“好文章”,加强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共同解决治理难题,形成保护合力。在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上做“大文章”,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办好这些领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深化涉农领域公益诉讼保护。从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从事非农建设、撂荒闲置等问题着手,发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聚焦农用地固体废弃物污染、农用塑料薄膜“白色污染”、农产品农残超标等问题,以科技手段助力,守护好“清洁田园”。积极稳妥做好重点新领域探索。突出个人信息保护办案重点,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领域隐患,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灵活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数量“稳”质效“提”作为新发展阶段公益诉讼检察的目标导向,突出强化办案质效,在办好个案的前提下,对公益受损问题持续跟进监督,让效果可知可感。集中力量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着力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检察公益诉讼独特价值。
强化队伍建设,以高素质办案团队提供专业化保障。推进专业化建设。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专门检察院,驱动公益诉讼跨域履职提质增效。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素能培育,着力培养一批兼具公益诉讼检察专业能力和行政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有效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构建“智慧+”公益诉讼专家力量平台。完善办案机制。完善以质效优先为导向的公益诉讼检察考评体系。探索建立健全沿黄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实现小案快办、大案协办、难案合办的聚力蓄能。推动数字化应用。依托数字检察大势,探索建立大数据平台、区块链+公益诉讼、“益心为公”云平台等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公益诉讼检察从传统“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在先行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广泛凝聚共识,以协同共治营造良好公益保护氛围。继续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支持。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统筹协调、综合发力的政治优势,加强请示报告。推进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合力解决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推进公益诉讼纳入法治政府考核范畴,进一步争取行政机关支持,营造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好工作氛围。继续强化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听证力度,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公平正义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强化公益诉讼宣传,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扩大宣传效果。
(作者系第5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