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郁 实习生 何硕)近日,自治区党委编委印发《关于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使命担当、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加强法治化服务保障和机构编制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以高质量机构编制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措施》共分四个部分。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对深化全区机构编制系统思想认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更好服务营商环境的机构职能体系。明确健全完善科学技术、地方金融监管、知识产权、数据管理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强化部门服务营商环境职能作用发挥,优化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涉及营商环境职能职责,持续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政府服务营商环境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履职更加到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巩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完善“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响应机制,推动企业群众利益诉求在基层一线得到解决;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科技创新和投资服务职能,优化内部架构,理顺职责关系,激发开发区改革发展内生动力。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明确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晰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权限,建立完善县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构建符合基层实际、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现象;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四是强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明确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和投入力度,自治区建立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教育质量提升三个“编制池”,统筹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保障相关领域编制需求;加强机构编制监督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推动部门更好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职责;加强“数字编办”建设,优化控编审核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易事项做到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