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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三项措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今年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依法能动履职,以三项措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该院围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不断优化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的检察举措,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推进年”活动,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涉农刑事犯罪,强化涉农诉讼监督,助力乡村治理。持续加强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案件支持起诉力度,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有效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及民生民利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打造“五心”品牌检察工作室向基层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矛盾及时就地化解。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行“点单式检察官接访”服务模式,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院领导首访首办责任制,提高群众满意度。抓实“八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开展“惩治同行”品牌创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红寺堡检察样板”。

三是多元救助聚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与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共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主动与红寺堡区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单位构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开展多元救助、长效帮扶。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合教育等单位,推进困境儿童动态化实施救助工作,推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杨志辉 刘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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