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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强化府院协同联动 聚力化解行政争议

本报讯 (记者 马忠)“我们这个案子10多年了,现在终于解决了,对于结果我们还是比较满意的。”近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王某等人与平罗县政府鉴订了行政调解协议书,历时多年的行政争议案件成功化解。

2002年,王某、杜某、何某、高某等人成立平罗县某生态有限公司,并与平罗县渠口乡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书》,2013年3月,平罗县在清理规范国有林场、草场土地经营管理工作中,渠口乡政府以其未按约定缴纳承包费,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600亩河滩地合同。2015年起,王某等人多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平罗县政府赔偿王某等人林木损失1亿余元。今年以来,平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主动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对接,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多次实地核查、走访,并与王某等人充分沟通,8月21日,王某等人与平罗县政府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由县政府向王某赔偿56.5万元,向尹某、何某、杜某等人共赔偿70万元,历时多年的行政争议案件被成功化解。

去年以来,平罗县进一步提高府院联动效能,围绕行政败诉率高、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低、行政争议化解困难等顽疾,全面深入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梳理问题找病根,健全制度夯基础,联动共治育亮点,完善机制促规范,合力推进,多元共治。

今年截至目前,平罗县行政协调化解中心共接受委托案件17起,成功化解7起,化解率为41.18%,成功化解率较上年度大幅提升;已有行政诉讼案件6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100%,较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行政案件的败诉率降至20.8%,较上年度降低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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